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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19日10:27

【陳亮諭/綜合報導】1名劉姓男子在紙業公司任職,7年前派到中國工作,行前王姓主管還鼓勵他在「好好表現」,劉男還心存感激,未料長官趁他離台期間勾引妻子,婚外情長達5年;劉男去年調回台發現,求償450萬還遭主管「討價還價」。

《聯合報》報導,王男涉拍劉妻裸照、性愛光碟及不斷性勒索,平均每月幽會2到3次;劉男去年察覺妻子怪異且在她手機發現與王男的親密合照,劉氣得提告,求償45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王嫌賠償金太高,當庭稱「醫師通姦才賠50萬元」,要求減價;桃園地院法官認為他對劉男傷害太深,判決王與劉妻要全額賠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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