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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 – 2013年10月15日 上午8:41

女方婚前超主動

〔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娶到「詐」妻?女方主動交往、求婚,收聘金後卻連搞失蹤,夫妻同睡一張床「好難」,男方受不了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。

桃園縣1名吳姓男子於100年間,透過婚友協會結識了李姓女子,李女非常主動,多次到他住處拜訪,沒多久兩人就成了男女朋友,交往沒幾個月,李女竟帶著媽媽上門「求婚」,並要求26萬元聘金及喜餅。

她帶媽媽上門「求婚」

吳男說,自己從小務農,有女生主動追求還願意委身下嫁,當然努力籌措聘金把她娶回家,兩人在隔年1月就登記結婚,怎知李女收了聘金、喜餅後就變成另一個人。

收了26萬後就「變臉」

吳男說,李女在婚後8個月某天凌晨,趁著家人都在睡夢中時,偷偷從窗戶爬上屋頂「溜」走,此後就沒再見過結髮妻,今年1月委託律師發函「警告逃妻」,要她儘速返家履行同居義務,李女依舊不理不睬,身為一個男人再也受不了,懷疑自己根本是娶到「詐」妻,細數「5大罪狀」轉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。

吳男當庭提出5大罪狀控妻,第一,李女結婚時只帶了幾件衣服搬過來,就跟住「旅館」一樣,稱自己有憂鬱症,常藉口外出拿藥;第二,聲稱工作忙、每天早出晚歸,家事、農事都丟給8旬公婆,一到週末假日就不告外出,拒絕透露人在何方;第三,婚後第2個月告知媽媽有氣喘病,她要返家照顧1個月,事後才知岳母根本沒生病;第四,8月某日凌晨李女從屋頂溜出後,他報警找人還接到李女恐嚇「再找我、我就報警」;第五,李女去年底竟報警告他毀損,反控他丟棄她的衣服、手機,官司現還在偵查中。

吳男8旬老父也出庭作證;李女辯稱,沒有詐欺吳男,指控的也非真實,離家只是因夫妻吵架,如吳男堅持要離婚,敗訴就要賠30萬。

離家超過1年 判離

桃園地院法官審理終結,認為李女離家出走至今超過1年,開庭時也多次不到,確有拒絕與吳男同居之事實,判准離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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