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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Wnews.com 今日新聞網2013年10月23日 11:36

社會中心/桃園報導

一名已婚的廚師,日前外遇一名小他24歲的女子,結果被妻子查到,男子竟辯稱是「對方像我的初戀情人」,藉口重拾初戀回憶。妻子聽聞後怒不可遏,控告2人通姦,檢方聽完男子所言也認為太扯,依妨害家庭將2人起訴。

這名家住桃園縣的43歲林姓廚師,他和妻子結婚20年,但從去年起時常不回家,林妻覺得有異開始找親友跟蹤調查。根據《聯合報》報導,今年6月時,發現丈夫帶著一名19歲的陳姓女子開房間,當場抓姦在床,還找到2人用過的衛生紙,隨即對2人提出通姦告訴。

檢方偵辦之後,林男辯稱陳女「長得像初戀情人」,和她在一起讓他找回初戀的感覺,完全不認錯,並承認和妻子已經幾乎呈分居狀態,讓他生活很空虛。但林妻聽後無法接受,認為他是在替婚外情找理由,甚至還堅持提告,並向2人求償。檢察官認為偷情就是不對,任何理由都不許,22日依妨害家庭起訴2人。

原文網址: 43歲大叔偷吃19歲女 辯稱「找回初戀的感覺」 | 社會新聞 | NOWnews 今日新聞網 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3/10/23/138-2998769.htm#ixzz2iiyfnqh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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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 239   (通姦罪)

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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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4日20:46 

【於慶中/綜合外電報導】喪妻老翁在網路上結交女網友,起了色心,約女網友到賓館開房間,結果門一打開,竟是同住一屋簷下的媳婦。

中國黑龍江省57歲王姓男子,退休2年來喜歡在家中上網結交網友,他替自己取名為「善解人意」。王男與兒子大軍、媳婦與孫子同住,因為兒子從事的是長途運輸業,經常不在家,家中大小事都由媳婦處理。媳婦麗麗平常將小孩送去上課後,沒事也喜歡在家上網交朋友聊天,她的網名叫做「寂寞的花草」。日前,「善解人意」在聊天室遇見了「寂寞的花草」,兩人愈聊愈投契,「善解人意」遂要求想看看「寂寞的花草」的照片,麗麗經驗豐富,就傳了張自己朋友的照片給他,結果「善解人意」看照片中人長得清秀,起了色心,便吹噓自己是企業老闆,喪妻2年來始終單身,寂寞孤單等等;麗麗也想試探一下,提出願意和他「裸聊」,王男卻推說自己攝影機壞了,傳了張自己朋友的照片給她,麗麗看照片中人英俊瀟灑,也動了出軌的念頭,於是兩人相約前天(22日)晚上六點到市區一家賓館見面。

麗麗下午早早就出了門,卻沒想到老公大軍因為臨時路線變更,提早幾天回了家,大軍在電腦上看到了「善解人意」(他不知道那是老爸)和「寂寞的花草」間的對話,怒不可遏,決定要現場抓姦,六點準時到了賓館外面,看到麗麗鬼鬼祟祟的進了賓館,自己就尾隨在後。於是麗麗按了房間門的電鈴,門一打開眼前站的是自己的公公,兩人心裡還在想「發生什麼事?是不是搞錯了」的時候,氣呼呼的大軍從後面趕上,眼前出現的竟然是自己妻子與老爸。大軍怒極動手,一拳打得老爸鼻子流血,再一拳打斷麗麗3顆門牙,賓館連忙報警,3人都被警察帶回警局。

 

麗麗面對到場處理打架的警察,無話可說。翻攝自《china.com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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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 239   (通姦罪)

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

刑法第 277 條  (普通傷害罪)

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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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BSTVBS – 2013年6月25日 下午12:50

台中市一對公媳通姦生子,婆婆提告,指5年前兒子去世後,中國籍媳婦繼承11筆價值共1千萬元房產,但媳婦因跟公公通姦生子,被撤銷戶籍,也必須放棄兒子的遺產,事隔3年,台中地院認定,媳婦未向法院提出繼承,視同拋棄,11筆、共1千多萬房產,回到婆婆手中。

 婆婆家屬:「心情怎樣?還我公道而已啊。」

 聽到法官的判決,婆婆的親人還是難掩憤慨情緒,中國籍的陳姓媳婦,嫁入台中富豪之家,和公公通姦生下一個孩子,賴姓老翁老來得子,還將這名孫子收養同住,致贈上億元家產,不過後來陳姓女子的丈夫因精神狀況不佳,遭車撞死過世,她還沒取得台灣國籍,所生的兒子非婚生,無法繼續留在台灣,先生名下價值數千萬遺產,也沒在期限內申請繼承,被法院視為拋棄繼承,弄得人財兩失。

 婆婆家屬:「很鬱卒啦,很變態的老公。」

 亂倫案發生在11年前,71歲的賴姓老翁在緬甸認識一名陳姓女子,兩人發生婚外情,老翁還將中國籍的陳姓女子,帶回台灣給兒子當老婆,仔細看結婚當天的照片,老翁風流又下流,左手牽老婆,右手牽媳婦,兩人通姦被揭發,老翁順勢搬到兒子的房子,公公和媳婦同居,就跟夫妻一樣。

 婆婆家屬:「當爸爸的人,欺負自己的兒子,利用兒子當人頭,給兒子戴綠帽。」

 台中地院表示,去年媳婦因通姦生子,而被撤銷戶籍,依法繼承遺產限額200萬元,且須在3年內向法院提出,但她卻遲遲沒依規定向法院聲明繼承,依法就應視為拋棄繼承權,判決她當年繼承11筆市價共千萬元房產,應塗銷登記,公婆纏訟至今8年,宛如大老婆的復仇。

新聞來源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85%AC%E5%AA%B3%E4%BA%82%E5%80%AB%E7%94%9F%E5%AD%90-%E5%A9%86%E5%A9%86%E5%A5%AA%E5%9B%9E%E5%8D%83%E8%90%AC%E9%81%BA%E7%94%A2-0450085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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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 239   (通姦罪)

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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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3日19:03

【郭芷余/高雄報導】 高雄市一名莊姓婦產科醫師(男,46歲),被妻子發現留給兒子的電腦裡有一段7年前拍攝的「女上男下」的性愛影片,影片中的女子是莊男的病患林女(47歲),但看不出男性是誰。莊妻怒不可遏,提告兩人通姦,但後又對丈夫撤告。

高雄地檢署偵查時,莊男坦承存有該影片的電腦確實是他的,卻不承認自己是男主角。因此檢方將影片送刑事局鑑定,結果認定影片未經剪接且應為性交男子拍攝;加上莊妻又提供兩人在海邊拍的親密照片,檢方因而認為莊男若非男主角,不可能持有該影片,確認兩人有通姦行為,將林女起訴。

 

女上男下性愛影片,沒拍到男主角,仍被依通姦起訴。示意圖翻攝網路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31023/2799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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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25日12:22

【鄧玉瑩/台中報導】林姓女子前年和已婚林姓男子發生婚外情,被林妻發現後表明願任林妻打罵換和解,林妻果真把小三打罵一頓,不料小三竟等通姦告訴期滿,反控林妻傷害,還對林男說:「我是故意讓你老婆打的。」林妻因此被依傷害罪判拘役20天。
 
林男得知妻中計,心生愧疚,坦承另次通姦供妻再提告,小三最後被依通姦罪判刑3月,台中地院另判小三須賠償林妻精神損害20萬元。

 

三佯裝任林妻毆打換通姦和解,事後卻反告林妻傷害。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31025/2808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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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 239 條  (通姦罪)

 

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

 

刑法第 277 條  (普通傷害罪)

 

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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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WnewsNOWnews – 2013年10月23日 下午12:05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按摩女與男子通姦,竟傳簡訊表示,「那天爽到你」等淫穢詞語被男子妻子發現,最後法院根據男子手機性愛照和簡訊內容,判決通姦罪名成立。

高雄一名柳姓男子和按摩女發生婚外情,並以手機拍攝性愛照片;柳妻原本並不知情,但卻在前年意外發現丈夫手機裡竟有鹹濕簡訊及性愛照片,因此憤而提告。

法院審理期間,柳男坦承通姦犯行,因此在比對手機性愛照片,釐清通姦時點後,認定犯行明確,分別判處柳男有期徒刑2個月、按摩女有期徒刑3個月,並得易科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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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第 239 條  (通姦罪)

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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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 (來源:中廣新聞網) 2013-10-25 13:38:56

 

針對建商夫婦假死詐保一億元案,刑事局今天表示,這對夫婦藏匿在大陸,因為妻子死亡想要返台安葬,兒子在台自白,兩人行蹤才曝光。刑事局也透過兩岸合打擊犯罪機制,協請公安逮人。刑事局表示,建商許文同已經在大陸落網,將盡速遣返回台。

 

(杜大澂報導)

這起被稱為國內最高詐保金額的犯罪,隱瞞了十二年才曝光,建商許文同夫婦,民國九十年在桃芝颱風來襲時,利用推車墜崖方式製造假死,讓子女詐領保險理賠六千多萬,夫婦倆逃到大陸藏匿,最高法院也在不知情的狀況下,判決保險公司追討敗訴。

 

刑事局副局長楊源明表示,因為許文同的妻子在上海死亡,因為死亡證明身分確認的問題,今年六月,兒子在台向檢方自白,證實兩人行蹤,經過公安協助逮人,目前許文同也在大陸落網。「我們就通報上海市公安局窗口,請求他們協助查緝,據我們了解,八月底我們已經將涉案嫌犯查緝到案。」

 

雖然傳出許文同將在二十七號被押解回台,不過,刑事局沒有證實,只強調會盡速辦理遣返事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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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紀元2013年10月25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)移民執法局消息,週四 (10月24日) 上午,30歲的橙縣安納罕(Anaheim) 男子Boi Quoc Vo在聯邦法院認罪,承認自己偽造,製作和銷售了成千上萬的假 Kohl店折扣券,他是在eBay網上向包括加州在內多個州的不知情的客戶出售這些折扣券的。

 

對他的一項刑事指控是販賣偽造文件罪。聯邦法院將於2014年3月3日宣判對他的量刑。他面臨的最高刑罰是20年監禁和高達25萬美元的罰款,或因他的騙局造成的兩倍的收益或虧損額,後者以較高者為準。

 

根據認罪協議書中的描述, Vo先是通過電子郵件向零售商KOHL的營銷服務部門獲得了合法的電子折扣券。之後,Vo承認改變了商店用以防犯複製和重複使用的安全功能設計,然後複製了幾千份折扣券在eBay上出售。在eBay網上出售時,他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分,用不同的用戶名開設了幾個不同的帳戶。

 

移民執法局洛杉磯負責人克勞德.阿諾德(Claude Arnold) 說,「雖然我們經常遇到假冒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案件,但這是我們第一次遇到本地的假冒店舖優惠券的案件。不過,所有這些案件的後果都是相同的,即罪犯的非法獲利是以合法公司的損失為代價的」。

 

Vo在認罪協議書中承認,他從出售假冒優惠券中掙了大約9.3萬美元。

去年,此案就進入了調查人員的視線。當時,移民執法局國家知識產權事務協調處弗吉尼亞中心接獲報案,發現了Vo的網絡連接,懷疑他可能出售假冒店舖優惠券。接著,移民執法局橙縣分部調查人員與eBay和Kohl商店有關部門緊密合作,從而使得案件最終得以被偵破。◇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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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本報記者張耀懋】2013.10.25 02:32 pm

混充米、混充油...,混充做假的程度令人瞠目結舌、甚至咬牙切齒;不過,由已出爐的檢驗報告,都驗不出有危害人體的有害物質時,這些黑心手法已脫離食品安全,而應視為黑心字號牟取龐大利益的經濟犯罪。

業者既高明地規避較高刑責的有害物質產生,行政、立法部門卻拚命地在食品衛生管理法中,研究「健康危害」或「有健康危害之虞」危險犯論辯時,根本就無助於入這類狡詐奸商於罪,因為這可能是一個擾亂民生大宗物資交易秩序的經濟型犯罪,而非危害食品安全的重大犯罪。在產品中既找不到有害物質,強以食安議題論罪,在某種程度上,真不知業者會因而入罪或脫罪了。

其實這樣的經濟犯罪,在刑法的「妨害農工商罪」中已有處罰,只是農業時代的法條,最重刑度也只有一年有期徒刑,跟不上工業時代這麼大規模生產的民生詐欺案件。若相關部門有心重罰遏阻這類大規模的經濟犯罪,提高這法條的刑度,跟上時代進步,或者比照相關經濟犯罪刑罰的特色,依犯罪金額遞增刑度,都是正本清源的方式。

另外,在塑化劑事件後,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的第一項第七款的攙偽與假冒,當時就是為「打假」而來,犯不著在食品安全上做文章,徒讓高明的黑心業者兔脫。

 

若認為業者惡行不可恕,現行詐欺罪最高刑期五年,採一罪一罰,只要證明有受害人,集合幾張發票,黑心業者絕對吃不消。一些國家對付這類大規模犯行的罪犯,就常集合眾多受害者惡性重大的詐欺,本就該以他的欺詐心重懲。




全文網址: 看問題/食安惡性詐欺 經濟犯重懲 | 食安把關補破網 | 國內要聞 | 聯合新聞網 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3/8251656.shtml?ch=rss_focus#ixzz2iip6TIC1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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